企业兼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股权合并,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。
1、法律分析: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:(1)在兼并中,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;而在收购中,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,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。
2、广义的兼并除了包括吸收合并以外,还包括新设合并与控股等形式。收购是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股权的购买行为。
3、法律主观: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如下:在兼并中,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;而在收购中,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,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。
4、收购和兼并,合并有以下区别:法人存续状态不同,公司兼并、合并的,被兼并、合并的公司解散。而被收购的公司可能存续;债权债务承担方式不同,公司被收购后,收购方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对被收购公司承担责任。
5、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: 1)在兼并中,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;而在收购中,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,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。
法律分析: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:(1)在兼并中,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;而在收购中,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,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。
兼并中,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;而在收购中,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,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。
法律主观: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如下:在兼并中,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;而在收购中,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,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。